关于选派第二批青年教师赴法国巴黎美术学院进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27 浏览:次
学院各系、附中、成教学院: 根据我院与法国巴黎美术学院签署的院际交流协议,双方商定于2004年10月起互派留学生赴对方院校进修3个月,学费互免,往返机票、生活费和医疗保险由赴法进修教师自理。为了做好此次留学人员的选派工作,保证两院交流协议的顺利实施,现就有关留学人员的选派条件及相关问题通知如下:请贵单位于2005年11月15日之前将所推荐的人选报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附个人简历打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作品照片5张)。 一、 留学人员应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遵守外事纪律, 熟悉本专业,热爱教学工作。 二、 此次选派赴法人员为我院各专业的青年教师,年龄45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 三、 赴法进修人员应具有一定的法语或英语基础较好的语言听说能力。 四、 根据我院与巴黎美术学院合作协议,学费互免,进修教师可选修巴黎美院开设的所有课程。为方便 进修教师的学习和生活,学院将安排进修教师在巴黎国际艺术城居住,住宿期间的杂费由进修教 师个人承担。 五、 为了保证专业教师的授课时间,出国手续由院国际处协助办理,所需费用由个人承担。 六、 赴法青年教师在出国前应与学院签署保证按期回国的协议并交纳一定数量的归国保证金。 七、 本次赴法进修的时间预定为2006年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 联系电话:88214243,联系人:寇茜萍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二零零五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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